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6〕1 号)有关要求,省水利厅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规定》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组织开展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9月9日,在厅直属机关纪委、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有关要求及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确定了检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二)执法人员
陈 勇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YN03449)
王东旭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03646)
蹇清洪 省水保监测总站(执法证号:YN03676)
(三)检查时间
2019年12月3日。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与有关人员座谈交流的方式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抽查,被检查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经抽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水资源费是半年足额缴纳,并未按要求按月缴纳;二是台账资料管理薄弱,2016年及以前的部分资料缺失;三是无节水相关资料。
执法人员在抽查现场将查出的问题反馈给了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并要求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尽快按要求整改完善。
附件:云南省水利厅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云南省水利厅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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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部门 |
抽查对象 |
企业注册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抽查时间 |
抽查项目及内容 |
抽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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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南省水利厅 |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
915300007535923114 |
2019年12月3日 |
一、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计量设施是否按年度进行校检(检定),并要求提供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二、实际取水量(发电量)抄录、复核,水资源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三、是否按照取水审批机关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四、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退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五、是否建立取水台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
1、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正常,计量设施已委托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开展年度校检(检定),并出具了校准证书(原件);2、水资源费是半年足额缴纳,并未按要求每月缴纳;3、取水户已按照省水利厅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并未超计划用水;4、取水许可证上无退水水量要求,全部退水在厂区内循环利用,无节水相关台账资料,通过调节拦河闸开度保证生态流量;5、已建立取水台账,但2016年及以前的部分资料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