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和编制水功能区划职责由水务部门整合划转至生态环境部门。为做好职责整合后的各项工作,2019年10月8日在州生态环境局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水功能区划职能、资料移交工作。州水务局副局长梁廷报、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文及双方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职能职责移交工作会议,在移交会上,州水务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以及水功能区划定、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情况,并与州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双方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对、交接,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双方表示将继续保持密切配合,保证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相关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