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丽江市水库运行管理专项督查整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工管局       发布时间:2020-07-24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丽江市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库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8〕11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专家组一行5人,于2020年5月18—19日,对丽江市宁蒗县木底箐水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以及意见反馈等形式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与丽江市水务局交换了意见。现将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情况

1.2020年培训计划,操作人员没有上岗证。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2〕45号)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十九的相关规定。

2.水库无档案室,档案管理混乱,未进行档案管理部门的达标认证。

﹙二﹚水库及库区管理情况

1. 没有办理土地证。不符合《关于水利工程用地确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水利部、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国土〔籍〕字11号)的规定。

2.水库于2012年竣工验收运行至今8年未开展安全鉴定工作,未进行维护更新改造规划和实施。不符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第五条和《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2015)及《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范围》(SL160-96)5.0.2的相关规定。

3.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不全面。不符合《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2015)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的相关规定。

4.未编制调度运用规程。不符合《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SL706-2015)的相关规定。

5.水库防汛物资未按定额配备,储备方式不规范,无专人管理,无台账记录,不符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 298-200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日常管理情况

1.大坝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记录不全、频次不够,未进行资料整编。不符合《土石坝安全检测技术规范》(SL551-2012)的相关规定。

2.冲砂孔闸门启闭机未进行维修养护,机电设备及监测设施未进行日常保养,机电设备无检查保养记录,无更新改造计划。不符合《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SL722-2015)的相关规定。

3.水库工程及附属设施无维修养护计划及经费投入预算。不符合《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2015)的相关规定。

4.机电设备2006年投入使用,至今已有14年未进行安全检测。不符合《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SL101-2014)2.4.2和2.4.3的相关规定。

﹙四﹚经济管理情况

未制定水价和水费征收办法,未收缴水费。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及《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利部水管〔1993〕61号)的相关规定。

二、督查整改意见

督查组对木底箐水库提出的问题,丽江市水务局应高度重视,督促宁蒗县水务局组织有关部门逐项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7月6日前报送云南省水利厅,省水利厅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丽江市水务局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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