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0〕25号
吴长昆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省级重视和加强农村“五小水利”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五小水利”工程能有效提高雨水的积蓄和利用能力,实现降水分配的人工调节,可为山区群众生活饮用和耕地灌溉提供较为可靠的水源,有效提高区域内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且“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少、见效快,“当年兴建、当年受益”,得到了全省特别是山区群众的普遍接受和欢迎。
2018年及以前年度,水利部门主要依托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资金项目,因地制宜实施农村“五小水利”工程,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据统计,2016—2018年,全省共计建成农村“五小水利”工程117.42万件,为全省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繁荣稳定、农民脱贫致富提供了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职责已由水利部门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
目前,水利部门暂时没有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渠道。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31号)有关要求,在“十四五”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内容中可包含部分“五小水利”工程的新建与改造。建议文山州结合自身实际,将符合条件的以农村生活供水为主的“五小水利”工程列入当地“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待国家和省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及相关补助政策确定后,省水利厅将尽量给予文山州倾斜支持。
感谢你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