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来源:玉溪市       发布时间:2020-11-24 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严格按照“保护第一、治理为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上下联动、共同努力,持之以恒抓保护治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一、构建全覆盖河(湖)长体系。在玉溪市境内红河、珠江两大流域河流和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个高源湖泊构建“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定标准”的全水系全覆盖管理机制,建立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湖)长四级河长体系,在6036件河湖库渠上设置2097名河(湖)长,三湖县(市、区)将河(湖)长制工作延伸到村民小组。全面落实工作机构及人员,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印发“6 6”相关配套制度及办法。各级河(湖)长紧紧围绕“保、治、管、防、修”五大职责,按照“六必看、六必听、六必改、六提升”工作要求,实现河(湖)长巡河巡湖常态化,2017年至今,市、县级河(湖)长巡河10580人次,乡、村级河(湖)长巡河23万余次,签发市级河长令17件,做到对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推动,实现无死角、零盲点、全周期。

二、推进全域化保护治理。一是强化基础技术数据支撑。完成“一河(湖)一策”1091件编制,“一河(湖)一档”1555件动态信息建立,完成率达100%。全面摸清河湖底数,理清治理思路,突出保护重点,着力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二是推动“河长清河”、“清四乱”专项行动实现常态化规范化。2017年至今全市开展大小规模的“河长清河”行动1371次,共发动人员9万多人次、车船机械9113台次,投入资金2019.69万元。共清理河沟1883条,清理库溏532个,清理湖滨湿地7333.5亩,清除岸上岸下垃圾污物92090.25吨,铲除淤泥11.3万方。排查出“四乱”问题981个,整改完成销号969个,其中“清四乱”开展联合执法1173次,共清理临河违章建筑13199平方米,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2.3公里,清退违规农田225.15亩,清除岸线乱堆杂物6.15万吨,整治非法采砂点69处,非法采砂船24条,打击非法捕鱼81起,打击涉环境违规违法行为56起,关停或整顿企业21户。三是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玉溪市规模以上8条河流3个湖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上图,并向社会公告。2020年6月,全面启动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其中名录内30条、名录外53条已基本完成技术工作,待审批公示,其他河流正在加快推进。四是推进玉溪市“美丽河湖”评定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目标,结合玉溪市实际,制定评定管理办法,2019年完成了第一批玉溪市“美丽河湖”评定工作,评选出10个风景优美、水清岸绿的美丽河湖,2020年第二批“美丽河湖”评选工作正在开展。五是加大公众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在玉溪大众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出河(湖)长制宣传片,播放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专题片5期、播放新闻506条次、玉溪日报宣传报道457篇,“玉溪河长”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84余篇。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级河长名单,在河湖库渠统一设置河长公示牌1880块,聘请各类社会监督员145名,深入一线基层,多视角发现问题。充分发挥校园“小手拉大手”优势,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同护一条河、共爱一个家”保护河湖宣传活动,在“三湖”流域持续深化“党建 河长制”,建强基层护湖队伍,筑牢河(湖)长制战斗堡垒;充分运用视听媒介,精心制作《海晏河清·玉溪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纪实》宣传片,向社会展现市委政府攻坚定力,展现玉溪河长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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