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昭通市各部门共同努力,协同作战,陆续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天保公益林建设等工程,通过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已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128平方公里。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了《昭通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昭通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9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133 m3/万元)下降30%为103 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75 m3/万元)下降35%为40 m3/万元,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以上。全面确立“三条红线”,严格实行“四项制度”“水十条”,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和水源地保护力度,强化对水事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态势,昭通全市5年来受理水事违法案件184件,违法案件不断降低,确保用水安全、水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