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湖系云南省十三大高原湖泊之一,是剑川各族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母亲湖”,剑湖保护治理事关剑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中起着统领地位和作用。
为不断加大对剑湖的保护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剑湖面源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和提升剑湖水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积极推动全县河(湖)生态的持续好转,剑川县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干净整洁、生态良好河湖的美好向往为奋斗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常态化开展清洁和美丽河湖工作,聚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4月27日,剑川县组织76家县级单位以及金华、甸南两镇的全体干部职工1200余人倾力出动,围绕剑湖流域集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清河范围包括金龙河、永丰河、海尾河、邑平沟、黄龙河、青龙河、回龙河、石狮子河和格美江入湖口等处的剑湖沿岸区域。
参加清河行动的各单位从政治责任的高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自带钉耙、铁铲、锄头等劳动工具和装运垃圾的编织袋,按时集中到达所划定的责任河段和区域进行清河清岸。清河过程中,大家发扬不怕苦累、不怕脏的优良作风,纷纷踏入河流中拣拾漂浮垃圾,清除和搬运河湖沿岸上的各类垃圾杂物,在大家的齐心劳作和紧张奋战之下,共清洁整治了20余km的大、小河道和格美江入湖口等剑湖沿岸区域,并对清理出的22余吨垃圾作了及时清运和处置。
当日,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清河行动。
此次以剑湖为中心,涉及金华、甸南两镇及下属16个行政村的集中清河行动,辐射范围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的意义突出、作用明显。同时还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添了剑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田园风光姿色,推进了美丽剑川和幸福河湖的建设步伐。
供稿:剑川县河长办姜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