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河长清河”行动推动河(湖)长制 实现“有名”又 “有实”
来源:玉溪市       发布时间:2020-06-22 17:4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快河湖库渠生态环境改善步伐,全面发挥各级河(湖)长“领头雁”和“指挥官”优势,持续加大水环境问题整治力度,根据云南“清水行动”部署,市河长办于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20年“河长清河”行动。

行动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面覆盖“三湖”(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湖滨湿地及入湖河流、“两江”(南盘江、元江)干流及支流沟渠、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小(一)型以上水库、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河库,利用河湖枯水季节有利时机,集中清理河湖库渠岸上岸下垃圾、堵塞淤积淤泥、残败水生植物、废弃农作物等污染隐患,铁腕整治涉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雨季冲刷污染,持续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扎实巩固河(湖)长制“有名”又“有实”成效。

目前,“河长清河”行动已接近尾声,行动取得以下显著成效。

一、河长带头,全民参与,上下齐心

(一)统一思想,扛实责任。各级河(湖)长认真落实河湖管护责任,着力突出“河长清河”主题,充分发挥河(湖)长“领头雁”作用,市总河长4月16日率领市县河长清理抚澄河,易门县总河长6月4日带领各部门领导干部下河清河,红塔区党政一把手对“河长清河”行动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全市各级河(湖)长开展“河长清河”行动达700余次,切实将河(湖)长制责任落到实处。

(二)充分动员,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市级联系部门和各县(市、区)印发了“河长清河”行动细化方案,理清责任、充分动员、挂图作战。江川区召开“河长清河”行动动员大会,区级总河长作部署动员,同区级河长签订河道脱劣承诺书;通海县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保护母亲湖清洁活动;华宁县发动民兵队伍170人,对南盘江、曲江等重要河流开展大清扫、大消毒活动;澄江市深入推进河湖联合执法和“仙湖卫士”,全面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发动志愿者参与清河。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切实形成河(湖)长引领垂范、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村民群众热情参与的工作合力。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级河长办抓好抓实“河长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运用好主流媒体功能,有机结合“河(湖)长制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玉溪市“美丽河湖”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张贴“河长清河”行动等环保宣传标语,着力营造全面参与河湖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行动期间,全市发布相关简讯及邀请媒体采访报道总计达160余次。

二、全面清理,严格执法,河畅水清

截至6月1日,全市开展大小规模的“河长清河”行动1158批次,共发动人员54115人次、车船机械5311台次,投入资金1040.73万元。共清理河沟491条,清理库溏389个,清理湖滨湿地5120.5亩,清除岸上岸下垃圾污物32175.8吨,铲除淤泥11.3万方。开展联合执法1173次,打击非法捕鱼81起,没收违规渔具12563套,打击涉环境违规违法行为56起,关停或整顿企业2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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