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国家、省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要求,云南省水利厅分批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2020年度完成24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拟认定为第四批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名单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水利厅反映。
拟认定为第四批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名单如下:
昆明市呈贡区
玉溪市江川区、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
楚雄州楚雄市、南华县、禄丰县、永仁县
红河州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
曲靖市麒麟区、马龙区、罗平县、宣威市
大理州祥云县、洱源县
文山州丘北县
昭通市昭阳区
德宏州瑞丽市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
联系人:欧阳春媚 0871-63602384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