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号),按照评选推荐表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2020年12月23日至29日,对云南省拟推荐对象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第一次公示期间,经请示对接水利部初审有关事宜后,拟对2个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整变更,经再次审核有关材料,现将云南省拟推荐对象予以再公示: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1个)
1.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
2.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3.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5.昆明市水务局
6.曲靖市河长制办公室
7.玉溪市江川区河长制办公室
8.开远市水务局
9.普洱市水务局
10.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
11.华坪县河长制工作站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13个)
1.汪祖恩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水质监测处处长
2.刘 辉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滇池河道管理站站长
3.戴 弢 昭通市水利局专业技术人员
4.杨荣平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5.马子兴 保山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6.邓开荣 楚雄市水务局局长
7.戴云华 建水县水务局局长
8.文兴莹 麻栗坡县水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9.王 东 普洱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10.张福兴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副科长
11.周升明 宾川县水务局副局长
12.朱镇罡 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3.陈玉林 临沧市水务局专业技术人员
三、全国优秀河(湖)长推荐对象(12个)
1.沃 磊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盘龙区委、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委副书记、区长
2.苟远松 绥江县会仪镇人民政府镇长
3.李仕连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4.李从富 元谋县物茂乡人民政府乡长
5.李 斌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八道哨彝族乡党委书记
6.周 庆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谦六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7.董 俊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勐龙镇委员会党委书记
8.袁春城 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9.黄 超 瑞丽市瑞丽农场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10.和仕俊 中国共产党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委员会党委书记
11.杨 杰 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12.刀学军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团主席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619871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光复楼省水利厅
邮政编码:650021
附件: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
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