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创新机制 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来源:农村水利水电处(乡村振兴办)       发布时间:2021-08-09 14:46       浏览次数: 【字体:

楚雄州位于云南省中部,地处金沙江与元江两大水系分水岭上,属典型的滇中干旱地区。全州耕地面积551.94万亩,水资源总量63.22亿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1146.2立方米,仅占全省亩均水资源量的49.5%,属典型的工程性、资源性缺水地区,特别是农业用水效率不高,进一步加剧了楚雄缺水程度。2016年以来,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楚雄州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州长任组长,发改、财政、水务、农业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负总责,各县市人民政府也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夯实改革基础。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楚雄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办法,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总体要求,在改革项目区建立健全了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工程管护机制等6项机制,夯实改革的制度基础。三是加快水价定价,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2017年以来,楚雄州认真开展水价成本测算和成本监审等工作,加快水价定价。2019年,全面完成了县管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工作并执行新水价,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水价由原来单一的0.06~0.08元/立方米调整为分渠道、管道工程类;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类分类定价,水价调整为0.10~0.50元/立方米。新调整了非农业用水中的生活供水和工业用水价格,生活供水由原来的0.16~0.32元/立方米调整到0.32~0.55元/立方米,工业用水由原来的0.16~0.32元/立方米调整到0.55~0.80元/立方米。四是明确产权,落实管护责任。2016年,州财政安排200万元,用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29.51万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发放产权证,界定管理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初步建立了适应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五是加快完善大中型灌区供水计量设施。紧紧抓住国家、省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机遇,工程计量设施已灌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已完成2个大型灌区和8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的项目共安装计量设施1126处。今年全州争取到地方政府专债资金3.77亿元用于5个大中型灌区建设,将同步实施供水计量设施。六是积极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十三五”期间,全州投资5.95亿元,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1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均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七是加强宣传,营造改革良好氛围。州县市水务部门结合实际,编印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政策文件汇编、水价格改革知识问答、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向社会群众做好改革宣传。姚安县还制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花灯小戏节目4个,在县城、乡镇、村(居)委会巡回演出15场次,凝聚起全州关心、关注、支持和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目前,全州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84.82万亩,占计划改革面积170.94万亩的49.6%。经改革的面积,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09提高到0.577,亩均年节水15~20%,全州农业年用水总量占全年用水总量的比重由2015年的85.9%降低到2020年的80.2%,农业节水效果初步显现;落实了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管护责任,积极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管护农田水利工程,实现了灌溉工程良性运行;完善配套灌溉设施和供水计量设施,提高了用水效率和效益,实现节水、省工、省时,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据统计,项目区亩均年增产粮食200斤,烟叶、蔬菜、林果等经济作物亩均年增收1000元;完善价格机制和建管运营体制,让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投资、建设、运营成为可能,使其进得来、留得住、管得活。元谋县采用PPP模式,各级财政投资1.2亿元、引入民营资本(大禹节水集团)1.47亿元、农户投资0.41亿元合计总投资3.08亿元,建设11.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姚安县引入社会资本(北京奥特美克科技有限公司占股51%)在全县9个乡镇建设总投资1.96亿元的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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