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厅直属单位3名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启动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訚楠主持会议,驻厅纪检监察组、资财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水文局、被审计人员及云南华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处室、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议上,资财处介绍了此次审计的背景和对象,审计组介绍了审计的内容和工作方案,审计对象及被审单位作表态发言,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分别对此次审计作了具体指导和要求。
訚楠对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对象)分别作了要求。要求审计组,一是要充分肯定3名同志任期成绩,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二是要实事求是查找问题,以对被审计对象负责的态度,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评价工作。三是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和“八不准”要求,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要求被审单位(对象),一是要正确对待审计,充分认识到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审计监督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促进决策更加科学,管理更加规范,工作更有成效。二是要对审计组的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认真整改,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堵塞风险漏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訚楠强调,良好的沟通协调是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的保障,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对象)要加强沟通、积极协商,确保双方信息对称,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尊重事实,共同努力,确保此次审计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