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专题学习培训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21-08-03 20: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抓好《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2021年7月30日,云南省水利厅特邀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立法处处长吴金坤同志对《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进行专题培训,昭通市、县有关水利部门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培训。

吴金坤同志围绕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相关工作情况,从条例具有鲜明的政治站位和体现的法治统一、云南特色、区域协作等方面,结合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

《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一条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银厂村,流经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的4市13个县(市、区),在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汇入长江,干流全长436.5公里,流域总面积20440平方公里。其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水资源适宜酿酒,红色资源丰富,有生态河、美景河、美酒河、英雄河的美誉。赤水河(云南段)干流全长97公里,流域面积1983平方公里,涉及镇雄县、威信县17个乡镇152个村(社区)104.2万人。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了全国人大关于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的要求,体现了三省共治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长江流域保护、赤水河流域保护有关重大决策措施。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将认真学习领会,积极增强贯彻执行好《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依法治理贯穿于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始终,贯彻落实于治水管水各方面全过程,更好转化为水利建设法治的生动实践。

省水利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厅直单位有关人员和昭通市水利局、镇雄县水务局、威信县水务局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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