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云南省2021年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工作,根据《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库防汛有关工作的通知》(云防汛指电〔2020〕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前云南省机构改革情况,云南省水利厅发文要求全省水库运行管理单位组织修订2021年度水库(含水电站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批。
根据工作安排,调度中心负责全省库容量大于等于1.0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评审。从2021年5月13日起,调度中心通知水库运行管理单位上报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相关资料,同时安排评审专家初审。6月2日,调度中心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全省38个大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进行评审。至6月18日完成了全省大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水库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