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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河长制办公室召开州级部门联席会议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1-07-19 16: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国家、省、州关于河湖保护治理相关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从严落实2021年全州河长制工作要点,州河长制办公室于7月16日上午在州水利局组织召开州级部门联席会议,通报上半年全州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全州河湖库渠保护与治理工作。

州水利局副局长李朝辉主持会议,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作交流发言,州河长办主任夏斯付在会上讲话,州级成员单位负责领导及联络员、四县(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州水利局科(室)、站(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迈进新发展阶段的迫切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助力。守护美丽河湖意味着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和更多的参与守住生态底色。2021年上半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上下始终按照中央、省、州关于落实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通过强部署、压责任、严督办、筹资金、建机制、重管护、抓治理、强执法、推宣传等9项措施,制定出台《2021年怒江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1年怒江州美丽河湖行动计划》《怒江州2021年保护绿水青山全面行动计划》,完成州级总河长批示4次,召开州级总河长会议1次、现场办公会议17次、各级河湖长制会议199次,累计巡河9507次,开展督察(或暗访)84次,销号44个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累计清理河湖库渠427条、污染物1907吨,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6个,先后开展联合执法40次,出动执法人员430人次,取缔非法采砂点15个,全州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当前全州河湖长制工作与上级要求以及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职尽责有差距。少数河长未按巡查制度要求开展巡河检查,未使用“河长云”手机APP巡河,巡河记录缺失,未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处理。部分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巡查监管执法不够,坚决打击水环境问题力度较弱。二是“四乱”问题有反弹。项目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施工管理不严,沿江沿河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破坏河湖水域岸线行为屡禁不止,与依法严管、大胆管严要求有差距,涉河“四乱”老问题未完全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加。三是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各成员单位河长制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办等工作机制落实有差距,沟通协调不畅,信息收集不到位,统计上报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整,制约了工作的深入研究和有序推进。四是水体污染尚未有效改善。“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污水沿河乱堆、乱排及农业面源污染现象依旧突出。对此,州级各成员单位务必对照部门职责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以对党中央、省委高度负责、对怒江发展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不移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努力开创江河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事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事关打造怒江“两区一胜地”大局,事关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建设,既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一份责任担当,州级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对标对表抓落实,充分吸取保山市东河沦为纳污河事件、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事件。一要强化联动协作。推动共管共治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区域间、行业间、部门间以及部门与县(市)乡(镇)间的联动协作。在强化各级河长运用手机APP巡河的同时,加大问题整改督办,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合力抓好保护治理。二要推进“一河(库)一策”滚动修编和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按照“一河(库)一策”三年一修编的工作要求,对2018年以来一河(库)一策方案执行情况进全面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组织第三方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优先选择当年美丽河湖申报对象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三要完善全州重要河湖水质目标保护体系。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全州重要河库水质目标,加强水质监测,推动监测分析成果应用于河湖长制技术服务。四要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按照年度美丽河湖建设计划明确的责任事项,督促指导县(市)全面推进怒江干流雾里段和黄木水库等12条河流河段、1个水库的“水安全、水文化、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水管理”等6个方面建设,力争我州12条河流河段、1个水库成功申报省级美丽河湖。五要持续打好以怒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落实《怒江州以怒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作战方案》《怒江、澜沧江、独龙江三江流域(怒江州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护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惩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采乱排等违法行为。六要强化河道采砂管理。督促福贡、贡山、兰坪县尽快修改完善县域采砂规划报告,推进技术审查工作和报批程序。七要推动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做好河湖“清四乱”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并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八要持续推进云南“清水行动”。精准发力开展好“河长清河”、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河湖联合执法等15个专项行动。九要强化责任意识,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及省级对怒江的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做好省政协河长制督察准备工作。

州级部门联席会议结束后,州河长制办公室紧接着召集四县(市)河长办举办了业务工作培训会,结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针对省河长办通报的6月份全省河湖长制基础工作进展情况,对18项落后指标进行研判,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务必州县步调一致、行动一致,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统筹各联席单位及时收集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和支撑材料,确保工作成效全面完整体现在考核工作中,同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动年度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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