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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保山市签订河长制背景下的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1-08-11 17:1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德宏州和保山市签订了《德宏州人民政府 保山市人民政府州市际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协调联动协议》。联动协议有效解决了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管理保护治理的统筹协调问题。

联动协议遵循“目标一致、属地为主、协商一致”的原则,从联席会议、联防、联控、联巡、重要江河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协作协商及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等八个方面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联动机制中明确了德宏州、保山市有关州(市)级河长联系部门会同同级河长制办公室作为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治理的日常联络机构。两州市目前已建立跨界河湖水质水量变化、水旱灾害预警预报、环境风险隐患点、“一河(湖)一策”等基本信息及重要江河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等信息的共享机制。下一步,两州市将在跨界河湖的水安全、“四乱”整治、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联合打击跨界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加强联合协作协商力度。

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统筹了相邻区域的各级行政职能力量,实现了互联互通、互相借鉴,提高了跨界河湖问题的处置效率和统筹协作合力,构建了共抓、共管、共治、共享的流域治理保护格局,推动了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水生态环境整体提升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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