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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第5、6督查组开展“防汛关键时期风险隐患排查督查”工作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1-08-26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防汛关键时期风险隐患排查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水防御〔2021〕81 号)通知要求,按照水利厅统一部署及工作安排,于8月1至5日,省水利厅汛期风险隐患排查督查第五、第六督查工作组,分别由省水利设计院院长带队,到玉溪市、临沧市;其他有关领导带队到大理州、怒江州开展防汛关键时期风险隐患排查督查工作。

督查组先后对玉溪市新平县、临沧市临翔区、临沧市云县、大理市、大理市永平县、怒江州泸水市选取重点工程进行了现场督查检查。

督查组通过现场查勘、翻阅资料等方式,针对工程项目防汛行政、技术、管理(岗位)责任人的落实及履职,工情水情巡查检测措施落实,预警预报及信息发送对象的落实,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及转移避险的预警信息发送、人员转移组织、人员安置的责任和措施落实等关键环节,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督查组现场发现“三个责任人“设置不规范、行政责任人未到过水库现场;水库部分水位尺污损和缺失;溢洪道存在淤积、杂草丛生;岸坡局部坍塌,库区近大坝漂浮树干未清除;防汛物资存放不规范,无登记、无检查记录;度汛方案、应急预案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参加应急演练没有记录痕迹;各级检查及整改记录不规范;安全标识设置不足等问题。并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督查整改工作建议。

督查组要求新平县、临翔区、云县水务(利)局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按计划完成整改工作,并要求市水务局做好整改督导。督查工作完成后督察组将排查督查报告按要求报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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