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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召开2021年河(湖)长制县级联席会议暨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推进会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1-08-27 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8月10日,华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召开2021年河(湖)长制县级联席会议暨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推进会。副县长王平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道)河长办负责人、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共分四个议程。一是县水利局党组书记王伟传达美丽河湖创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二是观看美丽河湖宣传片;三是县河长办对照美丽河湖评分细则现场派单,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四是华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平伟做工作要求。

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和评选,推动河(湖)长制“有名”又“有实”。

会上王副县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谐水文化、有效水管理”要求,达到“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目标,结合我县的河流水系分布、江河湖库保护治理任务和水生态修复规划等组织推进,为推进我县美丽河湖建设,为云南建设中国最美丽省和玉溪市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份贡献华宁力量。二是多方努力,推进美丽河湖评选。今年省、市美丽河湖申报,工作要求高、内容繁多,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有关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责任意识,积极配合,确保我县申报省、市级美丽河湖任务圆满完成。三是以点带面,加快各项工作落实。各河长制成员单位、联系部门要按照《2021年华宁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四是狠抓重点,以突出成效争取优异成绩。各相关单位要对所提交资料负责,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按时提交县河长办,对未审核通过的材料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修改完善,切勿影响全县上报时间。同时,县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收集资料,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落实,报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阅知。

(华宁县河长制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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