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昭通市河长制办公室、昭通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昭通市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县河长办、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于近日破获一起在白水江非法捕捞案件。
2021年8月20日22时50分许,彝良县公安局牛街派出所民警从牛街镇小干溪村往水田村方向巡查禁渔工作过程中,巡查至小干溪村槽房组一矿业公司砂厂路段时,发现公路上五名男子在行走,且其中有人提着物品有捕鱼嫌疑,民警立即下车出示警察证后要求五人配合检查。
经核实身份,五人分别为廖某、何某、石某成、龚某、 石某勇,对五人所提物品进行检查,发现用于捕鱼的工具十 个地笼、尼龙绳、塑料瓶等物及渔获物。随即,民警将物品当场进行扣押,并将廖某等五人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五人对用地笼非法捕鱼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