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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保山坝灌区工程顺利实施,尽快转入实质性开工建设阶段,2021年7月29日,在市水务局召开保山坝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云怡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林草局,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人民政府、搬迁安置办公室及水务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保山坝灌区工程基本情况及下一步工程分期实施计划进行了详细汇报。副市长张云怡就工程实施及施工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保山坝灌区工程是国家150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之一,也是保山第一件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对我市优化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高质量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多年平均年供水量达3.36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58.45万亩,灌区内退还生态基流的水库控制断面32个,多年平均退还河道生态环境水量3521万立方米。对改善东河流域生态环境、抵御干旱灾害、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及建设滇西边境中心城市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市水务局要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及三县(区)人民政府,加强沟通对接、齐心协力、抢抓机遇、精准发力,确保灌区建设顺利推进。一是要做到吃透政策。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征迁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有关政策,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征迁规章制度,妥善解决征迁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各项工作要保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要经得起历史考验;二是要做到勇担尽责。三个县(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分工,以主人翁的姿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项目建设之中,积极主动破解难题,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三是要做到廉洁履职。严格落实工程领域招投标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把工程做成廉洁工程、精品工程,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