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节水纳入严重缺水地区的政绩指标评价”指示精神,有效落实水利部《2021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和“三对标,一规划”要求,近日,长江委与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就滇中引水工程受水区节水指标评价试点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滇中引水受水区节水指标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起草、研究情况的说明,并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
会议认为,滇中引水工程是中国西南地区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水资源配置工程。滇中地区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经济实力雄厚、产业发展集中、文化底蕴深厚,但是资源性缺水问题突出,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在滇中引水工程受水区进行节水指标评价制度试点工作是滇中引水工程受水区的现实需求,十分重要,非常必要。
会议指出,《报告》的起草参考了多项国家标准、规范,提出的节水指标评价,指标评价内容接地气,指标评价措施刚柔并济,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节水指标评价纳入到综合指标考核体系打下了基础。下一步,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明确节点、稳步推进。要再研究、再思考、再统筹,拿出“看得见、摸得着、考得过”的指标评价体系,确保指标评价既能促进节水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就推进试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对节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专业技术水平,把节水形成内化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三是坚持排头兵标准。重点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受水区节水指标评价试点工作,把滇中地区打造为节水排头兵。四是依法治水、依规节水,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五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六是重点地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地区逐步深入推进。七是拓展智慧节水,以数字化赋能促节水增效。八是以节水工程为载体,深化节水论证。
本次会议,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省水利厅办公室、水资源处、监督处,省水文局、设计院、水科院,滇中引水建管局,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水利(水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