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0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率队深入临沧市临翔区开展河长制督察。
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临翔区博尚水库、龙鳞坝水库、仙鹭塘湿地公园等地实地查看,对河长制工作开展督察。
督察组指出,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临沧市整改措施清单,临沧市历次巡查、督察、检查反馈仍未完成整改问题清单,临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全市第一次河长制工作情况督察发现问题移交整改清单“三个清单”的整改落实,市河长办、澜沧江和南汀河各级河长、临翔区各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推进,河流生态得到修复,河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督察组要求,针对澜沧江和南汀河存在的水质不稳定、漂浮物、水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岸上岸下、上游下游,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有效推进治理工作。要不断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与相连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同向发力、齐心治理。要加强与小湾、漫湾、大朝山、糯扎渡等几大电站进行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库区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工作。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临沧市人大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和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