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洱海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9月22日,省河长办召开座谈会议,与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州政府共同研究洱海“两线”划定、“三区”管控和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会议由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胡朝碧主持,大理州委书记杨国宗、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李苏,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高嵩,大理州洱管局、州水务局负责同志,省水利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李苏介绍了洱海“两线”划定、“三区”管控及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有关情况。
杨国宗对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在洱海保护治理和水利工作方面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近年来洱海保护治理取得的成效,以及洱海流域转型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高嵩传达学习了近期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并充分肯定了大理州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付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效,解答了洱海“两线”划定、“三区”管控及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方面的有关问题。
胡朝碧传达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特别是对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建筑设施退出和保留、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入湖河道管控等方面的政策和要求作了详细解读,介绍了省内外湖泊保护治理先进经验做法,并对洱海“两线”划定、“三区”管控及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再次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并强调,“两线”划定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的具体措施,是推进九大高原湖泊科学保护治理的重要基础。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洱海“两线”划定、“三区”管控及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中体现“国之大者”“千年大计”,体现可持续性,形成共识,同频共振,共同把洱海保护治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