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水文分局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来源:水文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大理水文分局立足服务滇西三个民族自治州的独特优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水文改革发展相融合,形成了干部带头谋划推动、职工人人参与创建、站点处处维护团结的良好氛围,先后荣获大理州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大理州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双推进”先进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共创示范,大理水文分局成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经费保障,推动全局形成全体干部职工齐参与的上下联动机制。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水文业务齐抓共建,以机关、巡测基地、站点为阵地,充分运用多媒体大屏、文化走廊、职工之家、水文文化科普展示厅等,积极营造各民族共事共乐的工作氛围,增进各民族干部职工沟通交流。

下一步,大理水文分局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充分发挥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助力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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