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州政府,大理市委、市政府分别公布了州级、市级文明单位名单,大理水文分局喜获“第十五届大理州文明单位”和“大理市第二十四批文明单位”称号,成功连创州级、市级文明单位。
长期以来,大理水文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以“智慧党建”为抓手,以文明创建为载体,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推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等,把文明单位创建、水文主责主业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单位文明与服务水平,实现文明创建和水文事业发展双促进、双提升。
下一步,大理水文分局将继续锚定新目标,奋斗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推动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助力大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推动大理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水文部门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