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水利稽察工作
来源: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2-04-11 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省水利厅派出2个稽察组14名有关工作人员,于3月11日至16日,重点围绕项目前期与设计、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资金管理及质量安全5个专业,前往大理白族自治州、普洱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及玉溪市等6个州(市)开展2022年度水利稽察工作。

稽察组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老许坝水库、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小勐连水库、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弥勒坝水库、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白乃水库、大姚县桂花水库5件在建水源工程和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现场稽察,发现各类问题共196个。稽察结束后与有关州(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参建各方就发现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稽察组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及时对建设项目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人员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对未建立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的项目提出了书面处理建议。稽察结束后,稽察组及时向厅监督处、建管处,建安中心汇报了稽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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