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2〕8号),近日,云南省水利厅按时完成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及时部署。为顺利推进本次自评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对绩效自评的要求,省水利厅认真研究,及时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评价指标体系、评价项目范围和工作步骤。
严格审核。由牵头处室和业务处室协作,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对资金支付依据,项目实施效益、内业资料等采用了审阅项目资料、对比分析、综合评判相结合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自评工作质量。
深入复核。在严格审核自评的基础上,抽取3个省本级单位、12个县(市、区)级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对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完成、支付凭证、自评资料等进行现场评价。
全面评价。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做到自评全覆盖,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省水利厅本级和8家直属单位,共计103个项目;对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水利专项资金、省级水利救灾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共计8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