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审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2-07-22 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确保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7月21日,省水利厅在昆明组织召开了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审查会。

省水利厅就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作用和前期试点城市遴选工作作了介绍,指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措施,是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的实际行动,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6部门,按照省会城市、州(市)政府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各1个试点名额的原则,统筹考虑高原湖泊治理现状,选择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作为试点城市。

昆明市、大理市、石屏县方案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汇报了方案编制情况,与会单位代表、专家从方案是否符合试点要求,是否具有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示范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昆明市、大理市、石屏县的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同时要求试点城市要认真对照水利部等部委要求和专家组意见,及时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尽快报批。

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6家单位及部门有关专家,昆明市、大理州、红河州政府和相关县(市、区)有关政府部门及其技术支撑单位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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