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等文件精神
来源:河长(湖长)制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2-07-30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昆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等文件精神并安排近期河(湖)长制工作重点工作。市河湖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河长办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昆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学习《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九大湖泊监督检查的意见》等文件,并就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2022年度省总河长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河长办及市河湖管理中心参会代表交流了学习心得,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汇报。

会议指出,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监督检查的意见》等两个文件,深刻领会文件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要全面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坚决打赢“湖泊革命”攻坚战,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举措。二是要深刻认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滇池、阳宗海监督工作纳入巡视巡察、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部署推进。

会议强调,要按省级要求在8月底前制定出台滇池、阳宗海“三区”管控实施细则,管控内容条款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管控标准只能更严、不能降低,管控措施要明确到人、到房、到村庄、到地块、到责任单位;在10月底前形成生态保护核心区内保留事项清单、退出事项清单、需逐步退出的历史遗留事项清单,以及生态保护缓冲区内逐步退出事项清单并报省级有关部门;今年底前要全面完成“两线”物理标识落地。

会议要求,昆明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河长办一是要严格按照2022年云南省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促河(湖)长制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扛牢河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和行业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到一线去,到现场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河(湖)长责任制,促进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努力发挥各级河(湖)长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要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作为今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来抓,守住防洪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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