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2-09-28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2022〕—2038)安排,近日,省水利厅、省水科院和州(市)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2个工作组,分别评估验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丽江市永胜县、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和永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验收现场,工作组抽查了各县灌区节水改造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节水载体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利用设施、节水器具使用及节水宣教等方面工作。随后,工作组查阅了台账,对其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以此为基础召开了评估验收会议,听取当地政府汇报,交流讨论并反馈意见、建议,提出工作要求。

工作组认为,各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组织有力,创建申报程序合规,台账基本完整。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各县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水载体建设成效明显,管网漏损率逐步下降,再生水利用率有所提高,节水器具得到普遍推广使用,节水宣教得到加强,公众节水意识明显提高。同时,部分县存在计划用水管理措施不到位、灌区终端计量设施配套率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困难、部分节水载体建设标准不高、再生水利用设施配套不完善、节水资金保障不足等问题。

工作组要求,各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和反馈意见、建议,切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和完善后的台账报省水利厅复核。

各县人民政府表示,对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标对表,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制定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协调,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省水利厅和水利部复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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