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如期完成2022年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目标任务,10月10日至13日,省工管局积极践行“三个工作法”,组成工作组赴保山、大理、楚雄3个州(市)对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水库、水闸、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工作主要针对划定工作滞后、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开展现场督导和业务技能培训,对州(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专业人员工程填报、数据审核等操作进行系统讲解和实操演示。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州(市)指导不力,工作推进滞后。二是数据更新不及时,填报不真实,未按照水利部相关要求填报工程名录。三是已完成的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没有及时报请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公示或公告,没有做到工作闭环。四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划定工作涉及防御、河长和工程管理部门,划定工作存在重复和系统更新不及时,导致部分工程划定成果没得到充分利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向所属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要求州(市)加大对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导力度,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要求,主动作为,按期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二是认真对工程项目进行复核,要求州(市)、县(市、区)于10月20日前报送需要变更的项目清单。三是建好工作台账,确保已完成的划定成果及时报备当地政府,做好公告等相关工作。四是要求州(市)、县(市、区)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数据填报及更新工作,尽早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和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