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2〕1号)有关要求,2022年9月7日,在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明确的抽取比例,通过手机软件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一组:屏边县滇能协联电力有限公司、云南龙禹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组:云南滇能牛栏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昊龙实业集团黄角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组: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州宾川县仙鹅水库管理所。
二、执法人员
第一组:
杨 勇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25000018119)
李云红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25000018086)
王 超 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25000018071)
张兰兰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第二组:
张 雷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王东旭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25000018218)
沈晓雪 省水文局昆明分局(执法证号:25000018012)
第三组:
关家康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25000018087)
张 坤 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25000018137)
俞源兴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25000018100)
杨新凤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三、检查时间
10月30日前完成检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不再发文。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是否按年度进行校检(检定),须提供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实际取水量(发电量)抄录、复核,水资源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
(三)是否按照取水审批机关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
(四)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退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五)是否建立取水台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和台账。
(二)检查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公示。
(三)请有关州(市)水利(水务)局分别指定1位联络员,并通知辖区内被检查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和台账,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报各检查组联系人。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