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2〕1号)有关要求,2022年9月7日,在厅直属机关纪委、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明确的抽取比例,通过手机软件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一组:红河州个旧市蛮耗(二)水文站、红河州建水县曲江水文站、红河州屏边县老二寨河专用站。
第二组:曲靖市会泽县黄梨树水文站、曲靖市马龙区车马碧专用站。
第三组:楚雄州楚雄市楚雄水文站。
二、执法人员
第一组:
杨 勇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25000018119)
李云红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25000018086)
王 超 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25000018071)
张兰兰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第二组:
张 雷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王东旭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25000018218)
沈晓雪 省水文局昆明分局(执法证号:25000018012)
第三组:
关家康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25000018087)
张 坤 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25000018137)
俞源兴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25000018100)
杨新凤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三、检查时间
10月30日前完成检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不再发文。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国家基本水文站。主要检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审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影响水文监测的活动;国家基本水文站上下游建设项目是否对水文监测产生影响,是否编制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和功能恢复方案,并按管理权限调整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二)专用水文站。专用水文站设立、撤销审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监测人员、监测环境和监测设备是否满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水文监测成果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水文技术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向有关水文机构汇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和台账。
(二)检查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公示。
(三)请有关州(市)水利(水务)局分别指定1位联络员,通知辖区内被检查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和台账,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报各检查组联系人。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