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局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部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紧迫感,多措并举抓严抓实全省水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全省水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为加强水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省水文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具体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水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印发《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水文监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
2020年6月,省水文局通过自主创建的方式全面启动了水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2021年12月,昆明、楚雄、普洱、临沧、保山、丽江6个分局成为第一批省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2022年7月,曲靖、玉溪、红河、文山、大理、德宏、昭通、西双版纳8个分局成为第二批省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2023年9月,省局机关取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至此,通过分批分步实施,全省水文全部成为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创建成效显著,达到阶段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完成,全省水文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管理更加规范,极大地提高了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动态管理和闭环管理。下一步,省水文局将坚持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切实实现水文本质安全,为水文在防汛抗旱、水安全保障中发挥“耳目”“尖兵”重要作用和关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