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省河长办组织召开第三次河湖“四乱”问题整改视频调度督办会。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河长办、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能源、水利部门和昆明铁路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全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县(市、区)长参加会议。
省河长办通报了全省河湖“四乱”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红河州、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楚雄州、丽江市、迪庆州河长办,大姚县、永胜县、腾冲市、景洪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作了交流发言。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昆明铁路局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指导。
省河长办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各级河湖长责任落实。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进各部门协调联动、履职尽责。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级河长办要及时提请上级河长组织研究,切实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充分利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这一契机,加大对侵占河湖问题的执法力度。三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各州(市)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集中攻坚,确保整改按时按质完成。四是形成各行业主管部门上下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整改,特别是对问题图斑较多的桥梁,不能搞“一刀切”。州(市)、县(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提请帮助解决责任主体不明、项目资料缺失及整改措施制定等问题。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