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5日至8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正司级)陈琴一行赴云南大理、怒江调研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及25度以上陡坡地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试点工作。省水利厅副厅长包崇国,怒江州委副书记杨国柱,大理州副州长王武,省水利厅水保处、大理州、怒江州水利(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现场调研了苗尾·功果桥电厂、福贡县布莱知子罗公路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泸水市农林开发活动监管情况,贡山县茨开镇公路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典型案例执法情况,怒江干流小沙坝段绿美河湖建设等。
调研组指出,云南省系统谋划、务实推进,率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狠抓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强化部门协同监管,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执法和生态损害赔偿等,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成效突出。
调研组强调,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意见》是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农林活动监管。云南省作为南方片开展25度以上陡坡地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的试点省份,要主动作为、积极实践,持续加强水土保持法普法宣传力度,稳步做好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探索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划定及落地的地方路径。三是严格水土流失监管。要深入开展精准高效监管,持续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四是加强经验总结推广。云南省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案例宣介,营造各行业依法治水、争创示范的良好氛围,为绿美云南建设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