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12月13日至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林尊鹏一行深入我省文山州丘北县、红河州弥勒市有关村组,调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龚学艺,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霍玉河参加调研。
调研组通过现场查看、走访群众、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集中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我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现状、“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水费收缴情况等,围绕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中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保障供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水利部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监督和服务的意见建议等事项深入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云南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两个“三年行动”推进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门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省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调研组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从调研情况来看,云南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总体上有非常明显的进步,较之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横向比,还存在不少的短板和差距,需要进一步长远谋划、统筹规划,着力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调研组强调,水利部门既是业务部门,也是政治机关,水利工作既是业务工作,也是政治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胸怀“国之大者”,压紧压实保障民生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水利部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调研组要求,一要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在认真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职尽责;二要统筹规划,做好农村供水和城市供水的有机衔接,实现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三要做好现有工程的管理管护,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的巡查检查;四要围绕中心任务,发挥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保障作用,推动水利各项中心任务的有效落实。
文山州、红河州,丘北县、弥勒市人民政府和水利部门,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省水利厅农水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