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云南省2023年度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持续开展并深入推进,第一批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于3月6日至23日开展并顺利完成。
按照省水利厅2023年稽察工作计划安排,受厅稽察办委托,省建安中心具体组织开展2023年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第一批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分两个稽察组抽取昭通市永善县天星坝水库,耿马灌区工程,昆明市东川区、昭通市大关县、临沧市临翔区和大理州祥云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共6件项目进行现场稽察。
本次稽察工作遵循依法监督、严格规范、客观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并重,对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稽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54个,按问题严重程度分,严重问题25个、较重问题88个、一般问题141个;按稽察专业分,前期与设计专业问题34个、建设管理专业问题66个,计划下达与执行专业问题25个,资金使用与管理专业问题28个,工程质量管理问题59个,工程安全管理问题42个。
稽察工作的深入推进、稽察经验的总结提炼、稽察成果的转化运用,为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和保证全省水利工程“四个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