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水文服务支撑作用,助力河(湖)长制,助力河湖保护治理,助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云南水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工作部署,普洱水文分局以加强水质水量水生态监测为核心,与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建立了普洱市“河(湖)长+水文监测”协作机制,创新组建了市级“水文河长”队伍。
普洱水文分局创新将基层水文测站有关负责人确定为“水文河长”,充分发挥水文系统水质水量水生态监测行业优势和技术人才优势,在水文站驻站观测、水文巡测、水质采样监测、水文水资源专项调查等一线工作中,主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对巡查监测断面和调查断面上下游、左右岸及沿途河道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水体异常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在一线开展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在一线积极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激发群众的护河爱河意识,营造出“护河爱河、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用行动不断强化水文技术支撑作用,助力河(湖)长制,助力河湖保护治理,助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截至目前,明确市级“水文河长”12人,与各级河(湖)长巡查形成有机互补,努力形成联动效应和整体效应,共同发力,合力守护河湖安澜。
下一步,云南水文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完善“水文河长”工作机制,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水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