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镇沅县部分水库出现周边村民利用竹筏、简易船只开展非法捕捞的现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不仅破坏水质安全,也对村民自身的安全造成隐患。对此,镇沅县水库管理中心下发水库安全管理有关通告,要求竹筏、船只所有者自行清理退出库区,对于逾期不清理或拆解的,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强制拆解。
2023年7月27日,镇沅县在新江水库组织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整治暨“河(湖)长+警长”联合执法行动,镇沅县河长办、县公安局、县水库管理中心、县委政法委、县气象局,者东镇人民政府、者东派出所,新江水库淹没区村组等相关部门参加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集中排查了水库管理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向新江水库淹没区者东镇新文村、新江组、戳落组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政策,号召大家共同参与河湖环境治理,杜绝不良行为,做到“不非法采砂、不非法捕捞、不非法排污、不乱扔垃圾、不破坏水库设施”等行为;强化群众防溺水、防洪涝等安全意识;同时深入库区,联合开展了河湖清“四乱”行动。期间,劝离、教育违规钓鱼群众4名,宣传教育周边群众30人,共没收销毁简易筏18只,捕鱼网、虾笼若干,清理库区垃圾0.5吨。
目前水库周边乱象清理整治主要还是以教育为主,打击为辅。尽管管理人员在水库边竖立了许多警示牌,禁止游泳、垂钓等污染水源的行为,但仍有部分群众不听劝告,此次借河湖长制之力,联合河湖警长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目的是保护水库环境不受污染、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下一步,镇沅县将继续发挥“河湖长+警长”机制作用,对县中型水库、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库等易发生钓鱼的区域加强巡查监管,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对问题突出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充分改善水库水生态环境,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