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以“清单制+派单制”推动河(湖)长制实体化运作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普洱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普洱市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变常规巡河为现场办公解决河湖问题,加快推进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河湖水生态“三治一改善”工作,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巡查河湖工作质效,解决河湖突出问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普洱市印发相关通知,在全市范围内以“清单制+派单制”推动河(湖)长制实体化运作。

一是建立问题清单,各级河长制办公室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级各部门按照“六查”工作法,逐个河湖排查存在的问题,摸清河湖问题底数,建立河湖问题清单,按照可以立行立改的、需要逐步解决的、需要长期研究解决的等类别,对问题进行分类管理,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等,推动河湖问题整治。

二是推送问题清单,落实派单制,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及时向各级河(湖)长和河(湖)长联系部门推送河湖问题清单,落实签单制,由各级河(湖)长签收问题,并在整改完成后签字认可,方可申请销号。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坚决不能避重就轻,而是要主动将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或者其他渠道认定的河湖“四乱”问题,纳入河湖问题清单,及时推送给有关河(湖)长,督促有关河(湖)长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问题整改。

三是各级河(湖)长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问题清单和现场巡查情况,协调统筹各级各部门,现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提高问题整改力度。对以往发现问题、交办事项,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问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跟踪督促落实,各级河(湖)长现场办公确定事项,由各级市河长制办公室或联系部门下发督办函或督办通知等进行督促整改。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河(湖)长牵头组织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38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10个,拆除临河违建房屋9128平方米,清理鱼塘6010平方米,清理河道采砂船1艘、违规堆砂23901立方米,巩固库区非法养殖网箱“清零”成果。

二、面临的突出瓶颈制约

(一)部分问题很难在短期内完成整改,增加闭环管理难度。比如,思茅区“澜沧江—思茅港”国控断面2022年均值水质由2021年Ⅰ类下降为Ⅲ类;澜沧县“南安河—那勾坝”国控断面2022年均值水质由2021年Ⅱ类下降为Ⅲ类等问题,整治难度极大,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向河(湖)长派单后,有关河(湖)长牵头组织整改的周期很长,很难对河(湖)长履职和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效评判。

(二)各级巡河问题清单一定程度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况。全市各级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已经有六七年了,但是2023年水利部向云南省推送4.2万个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中,普洱市仍有3552个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最终被水利部认定成河湖“四乱”问题256个,截至目前,仅有44个完成整改。这些问题不是开展清河行动的时候发现不了,而是各级各部门对于这些河湖“四乱”问题不敢于较真碰硬。

三、对策建议

(一)制定三年行动方案逐步推动问题解决。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制定纳入巡河问题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对于无法在短期有效解决的河湖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分年度目标任务,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分年度向河(湖)长派单,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对有关河(湖)长履职和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效评判,实行任务清单化管理,持续跟踪督促、动态清零。

(二)动真碰硬推动河湖问题整治。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坚决不能避重就轻,而是要主动将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或者其他渠道认定的河湖“四乱”问题,纳入河湖问题清单,及时推送给有关河(湖)长,督促有关河(湖)长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化“党建+河(湖)长制”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全面推广“母亲河清河日”制度,统筹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侵占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有序推进绿美河湖三年行动,构建河流沿岸绿化美化生态景观。同时,不断丰富“河(湖)长+部门”协助机制,结合河流、水库突出问题涉及的主要行业、领域,明确整改主要责任单位,并与之建立起有针对性的“河(湖)长+”协作机制,通过对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的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河湖环境,开展专项整治,抓实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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