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1〕107号)和《云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各地申报情况,云南省水利厅及时组织开展标准化管理灌区和节水型灌区的复核评估工作。现将拟认定通过2023年度省级复核评估的标准化管理灌区名单和节水型灌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水利厅农水处反映。
拟认定通过2023年度省级复核评估的标准化管理灌区名单如下:
勐海大型灌区
曲靖大型灌区
昭鲁大型灌区
拟认定通过2023年度省级复核评估的节水型灌区名单如下:
勐海县大型灌区
曲靖大型灌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荐芳 63631303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