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规定,10月16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昭通市鲁甸县月亮湾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查。省水利厅、昭通市水务局、鲁甸县水务局、月亮湾水库管理局和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有关同志参加。
专家组实地查看了水库拦河坝、溢洪道、输水隧洞等建筑物以及雨水情预报、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现状,及时召开评审会,对《月亮湾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中水库病险成因、工程质量、运行管理、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和抗震安全等内容进行了客观准确的评价,对鉴定成果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通过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专家组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水库管理单位按照审定意见加强工程管理;二是强化安全监测和日常巡查,收集整理各阶段工程档案,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整体效益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