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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高效有力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协同联动工作,进一步推动小水电站安全高效规范化管理,2月27日,普洱市水务局、普洱供电局召开小水电安全监管联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3年全市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水务、供电部门结合自身业务优势,详细分析研究当前全市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
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水务部门与供电等部门强化沟通交流,在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方面协同联动,建立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全市小水电站安全监管效能得到了一定提升,但仍存在部分电站“两票三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全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会议强调,水务、供电等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统筹推动谋划政企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协作机制,扛实小水电站安全监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确保长治久效。
会议要求,水务部门要履行好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供电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协作联动,汇聚合力,持续抓好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一是强化协同联动,提高监管效能。水务、供电等部门要按照《普洱市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好各自的业务优势,落实好协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成效。二是坚持党建引领,营造良好氛围。水务、供电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党建联建共建活动和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深入践行“党建+河(湖)长制”机制,广泛宣传协同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小水电安全监管工作。三是坚持典型引路,强化示范带动。供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和行业标杆企业引领作用,加强与水务部门沟通对接,率先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电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条件成熟的要积极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以“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为其他管理水平相对较差的电站作出表率,树立榜样,引领全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四是联合督导检查,强化监督问责。结合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生态流量下泄等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有效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和未按要求足额稳定泄放生态流量或未按时上报生态流量监测监控信息的小水电站,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电站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如拒不整改或屡改屡犯的,进行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供电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其采取电网限制或禁止其发电上网等措施。
普洱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普洱供电局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市水务局有关科室(单位)及普洱供电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