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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筑牢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8月15日—16日,怒江州水利局组成工作组对兰坪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及集中约谈。
工作组实地查看了兰坪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堆尾矿库建设工程,听取建设单位负责人情况汇报,就未批先建问题进行全面了解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组在实地查看建设现场后,对兰坪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堆尾矿库建设工程未批先建问题、兰坪县兔峨乡金甸坝、松登坝机耕路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省道S316线船房—匹河公路未批先变问题、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工程(怒江段)未批先变问题、六库至兰坪二级公路项目(怒江段)未批先变问题、鹤庆至剑川至兰坪高速公路(怒江段)未批先变问题进行了集中约谈。
会上通报了6个被约谈单位涉嫌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批先变违法行为情况,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水土保持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经与有关方细致梳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共同把脉会诊、研究解决措施后,最终在整改思路、工作举措、时间节点等方面达成共识,各方表态将按照座谈会确定的整改思路和时间节点,加强协同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会议强调,约谈提醒不仅是一个警醒、明责、加压的过程,也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推动水土保持工作落地落实。各被约谈单位要认清新时代下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压实“责任链”,制定“任务书”,列出“时间图”,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质量,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研判形势,严格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切实加强领导,提速整改步伐,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进整改工作。
怒江州水利局分管领导、兰坪县水利局主要领导、怒江州水利局水土保持负责同志、兰坪县水利局水土保持负责同志及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