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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2024年四季度网站自查情况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03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有关要求,省水利厅定期对厅网站开展自查,确保厅网站有序运行。现将2024年四季度网站自查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水利厅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对厅网站进行监测,厅网站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一)“滇水资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均按照指标要求更新。

(二)页面和各栏目均能正常访问,没有错链和断链情况。为了保证各个链接的有效性,对厅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链接均能正常访问,各个页面无错误和断链情况。

(三)省水利厅网站名称为“云南省水利厅”,域名为wcb.yn.gov.cn,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

(四)已在省水利厅网站所有网页指定位置设置了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曝光台”入口、“@国务院 我来说”平台入口、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入口、云南省“互联网+督查”入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办理“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曝光台”平台留言。及时转发中国政府网等网站重要信息。

(五)安全防范工作到位。厅网站网络安全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并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要求进行防护。对网站漏洞及时进行修补完善,减少了网站可能存在的漏洞风险,加强硬件安全防护设备的升级,不断强化网站的安全管理,避免信息泄露。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做好网站运维监管。整合、精简厅网站栏目,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方便网民精准获取信息。严格厅网站管理检查常态化,每季度组织对厅网站进行抽查检查,每周对厅网站进行扫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确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公开信息不泄密、不泄露个人隐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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