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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水利厅起草了《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详见附件)。为确保与全国同步实施水资源税改革,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7日。请于2024年11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来信请邮寄至: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云南省财政厅税政处,邮编650021;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04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邮编650031;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云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邮编650021。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cztszc@126.com邮箱(财政)、marbles@126.com邮箱(税务)、ynszy320@126.com邮箱(水利)。
三、联系电话(传真):0871-63956088(63956091)、0871-63125923、0871-63602406。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25日
相关文件: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