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汇集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立法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省水利厅组织研究起草了《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水利厅河长处(邮编:650021)。来信请注明“《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nshzb@163.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