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和《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要求,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委托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2023年美丽河湖奖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省水利厅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反馈2021—2023年美丽河湖奖补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云财绩〔2024〕19号)要求,现将评价结果公开。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