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4-11-11 16:56       浏览次数: 【字体:

省调水中心,各取水单位:

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长江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办水资管函〔2023〕393号)和《珠江委关于印发计划用水委托管理项目名录(2024年)的通知》(珠水资管函〔2023〕516号)等要求,请你单位报送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编制要求

(一)请尽快编制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编制分为蓄水工程和非蓄水工程两类进行,蓄水工程主要包括水电站、水库、拦河闸坝等改变水资源时空分布的工程;其他均为非蓄水工程。蓄水工程的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按照《蓄水工程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编制提纲》的要求进行编制(见附件3);非蓄水工程的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按照《非蓄水工程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编制提纲》的要求进行编制(见附件4)。省水利厅发证的取水单位分河道内取水单位、河道外取水单位(见附件1)。

(二)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或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核发取水许可证并委托云南省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的取水单位(见附件2),请按照流域机构的要求,认真编制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

(三)为加强取水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并落实取水单位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各取水单位还需填报水资源管理工作单位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日常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见附件5)。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由省水利厅核发取水许可证的各取水单位将本单位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联系方式填报表等纸质材料各1份,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报送云南省调水中心,并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或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门户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同时发送扫描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或者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核发取水许可证并委托云南省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的取水单位,将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以及联系方式填报表等纸质材料以正式公文报送流域机构,同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一份至省调水中心,并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由省调水中心通知各取水户并收齐各取水户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提出各取水户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情况意见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将汇总表于2025年1月10日以前报送厅水资源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邓博 0871-63602406

省调水中心:

李双竹 0871-65835371(兼传真)

电子邮箱:dsyc315@163.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96号,省调水中心调水一处315室

 

附件:1.省水利厅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单位一览表

          2.流域机构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单位一览表

          3.蓄水工程2023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4年度取水计划编制提纲

          4.非蓄水工程2023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4年度取水计划编制提纲

          5.取水单位水资源管理工作联系方式填报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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